正文:一、秋水长天(1)
京城的深秋,不缺少暖色调。路面上不时飘落的银杏叶,如同一只只水中浮游的小鸭掌,柔柔地落下来,随风翻滚着,抚摸着,享受着最后与大地亲近的机会。傅华背着几块铜坯,深一脚浅一脚,穿过曲折而熟悉的胡同,推开自家的一扇古旧木门,就看到这样一个令人心胆欲裂的场面。
这是一所并不算大的老平房,是皇城根里这些仅存的老民居了。此刻,昏暗的光线在年久失修的屋檐遮挡下,形成一道黑暗的索道,封住了与外界的联系。自己年满八十六岁的养父谢京福整个人从长竹椅子倒垂着头,银白的须发稀疏而执拗地覆盖了半张面孔,他眼睛紧紧闭着,似乎不省人事了。他平常手里捧着的小紫砂壶也歪躺在地上,壶里的茶水倒了一地。
傅华心头一惊,连忙扔了那铜坯,拼命摇晃那衰老的身躯:“老家伙,你可别吓我!”他试图用指头去探老人的鼻孔,谁料竟然被一巴掌打了出去!
傅华跌跌撞撞倒了下去,正碰到那坚硬的铜坯,咯得大腿根深处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他“哎呦”一声叫了起来:“你……都这个年纪了,别成天拿装死吓唬人!我这大白天还见了鬼呢!出去遇到一个不讲理的女人,回到家还对着一个不可理喻的倔老头,我这命怎么这么苦呢?”
谢京福不屑一顾地“哼”了一声:“你懂个屁!我这叫倒挂金钟,强身健体的功夫!你越好吃懒做,想盼我死,想随心所欲过日子,我就偏不如你的意!”
傅华“嘿嘿”笑着:“您老人家还真生气了?我以前虽然是不怎么出息,但是现在不是改邪归正了吗?您让我做铜胎我就做铜胎,您让我烧蓝我就烧蓝,这还不行吗?”
谢京福冷笑了一声,骂道:“还好意思说你自己做铜胎?你看看,这就是你做的铜胎?”
傅华看到谢京福脚下正是自己做坏的那一个铜胎。那铜胎没有想要的那种葫芦形,而是歪歪扭扭,坑坑洼洼一个难看的半成品。铜胎做得虽然不甚好,但是紫铜却锃亮,在微弱的光线下泛着深深浅浅的辉芒,似乎有种无声的怨懑情愫,潜移默化地植入自己的心,莫名其妙不舒服起来。
他的声音渐渐低了下来:“我这不是难得的失手嘛!”他将那铜胎捡起来,钻进院子里的老工坊里去,拿起锤头,重新敲打起来。
窗外,听到养父的声音依旧不满地传来:“难得失手?我倒是要问问你,你什么时候不失手过?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又偷偷到网吧里打游戏去了吧?你那十根手指头,敲电脑行,怎么做珐琅时就变成了个棒槌?告诉你,今天要是再敲不出个像样的来,就别吃晚饭了!”
几声长吁短叹后,傅华听到养父的脚步声渐渐远了,偶尔还有鸟雀的鸣叫声。他知道这个怪癖的老人终于没有气力骂自己了,而是去公园遛鸟去了。养父几乎没有朋友,平素除了自己在家里弄弄珐琅器,就只有每天清晨或黄昏出去转转而已。
傅华也轻轻松了口气,顺手把那破铜坯扔到一边。他暗暗发笑,上次无意中在一个柜子里翻出个清朝喜福珐琅老鼻烟壶,去旧货市场上卖了一笔钱,够自己挥霍大半年的。回家前他已经到前边的咖啡店里吃饱喝足,养父的震慑并不起什么作用了。不过是看他年老体衰,不忍心刺激他罢了。
他觉得自己还是满怀慈悲的。他又用手机玩了一会儿游戏,觉得有些困倦,便躺在一张木椅子,眯了起来。
朦胧中,他听到细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以为养父回来了,便习惯性地坐起来,正想说:“来了来了。”但是,他的视线里,看到的并不是那个一脸冷漠孤僻之气的耄耋老者,而是一个从天而降的美丽姑娘。
姑娘戴着一个浅灰色的棉麻大边秋帽,一头乌云流水般的秀发长长披散在身后,蓝色复古气质的外套隐隐露出里边大红色过膝套装长裙。她蹲下来,露出凝脂般如雪似玉的手腕与纤纤细指,将背包取下放置到葡萄藤下的石桌上,也把一只滚轮大行李箱搁置在一旁。再四处寻寻,看到一只缺了半边的笤帚,嫣然一笑,取了过来,竟然开始打扫庭院里落下的枯叶。
婆娑细碎的声音不停传来,傅华竟然觉得双耳痒痒的,一种乍寒还暖的感觉不期而至。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又用力揉揉,那婀娜窈窕的身姿依旧真实显现,并不是个梦。这女子转头,脸上的轮廓越来越清楚,好熟悉,记忆中的影像逐渐还原。她,居然就是今天中午和自己在咖啡店抢座位的女孩子。那个座位在角落,视线却是整条街最好的。
每次坐在那里,口中品味着苦后回香的咖啡,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傅华的心中那难言的孤独感顿时淡了许多。六年前,他最爱的女子去了美国,他到酒吧里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就遇到了自小就不对眼的仇人方禀,嘲笑他一事无成,他一怒之下就手里的酒瓶子扣了下去。谁料,那方禀的血流满面,竟然躺下去,再也没有起来。
他入狱后,看到来探视的养父总是脸铁青着脸,失望地看着自己,摇头,一个字都没有说,只留下些生活用品,便摇头走了。再见到养父,已经是六年后了。
几年的牢狱生活,过得虽苦也快。但是眼中的养父确如风中残烛,瘦弱的身躯,背对着他,说了一句:“走吧!回家,我教你做珐琅器。”于是,他的生活就变成这样朝夕辛苦的劳作。他并不懂养父的心思,只知道他退休后仍然还要经常自己做些器件,然后交给以前认识的老商户去销售。那些流光溢彩的珐琅器明明都是些精品,却总是卖一个平民价。
他回神,看到那姑娘将庭院打扫干净,将那些叶片都埋到那株葡萄树下。养父也经常这样做。
这是一所并不算大的老平房,是皇城根里这些仅存的老民居了。此刻,昏暗的光线在年久失修的屋檐遮挡下,形成一道黑暗的索道,封住了与外界的联系。自己年满八十六岁的养父谢京福整个人从长竹椅子倒垂着头,银白的须发稀疏而执拗地覆盖了半张面孔,他眼睛紧紧闭着,似乎不省人事了。他平常手里捧着的小紫砂壶也歪躺在地上,壶里的茶水倒了一地。
傅华心头一惊,连忙扔了那铜坯,拼命摇晃那衰老的身躯:“老家伙,你可别吓我!”他试图用指头去探老人的鼻孔,谁料竟然被一巴掌打了出去!
傅华跌跌撞撞倒了下去,正碰到那坚硬的铜坯,咯得大腿根深处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他“哎呦”一声叫了起来:“你……都这个年纪了,别成天拿装死吓唬人!我这大白天还见了鬼呢!出去遇到一个不讲理的女人,回到家还对着一个不可理喻的倔老头,我这命怎么这么苦呢?”
谢京福不屑一顾地“哼”了一声:“你懂个屁!我这叫倒挂金钟,强身健体的功夫!你越好吃懒做,想盼我死,想随心所欲过日子,我就偏不如你的意!”
傅华“嘿嘿”笑着:“您老人家还真生气了?我以前虽然是不怎么出息,但是现在不是改邪归正了吗?您让我做铜胎我就做铜胎,您让我烧蓝我就烧蓝,这还不行吗?”
谢京福冷笑了一声,骂道:“还好意思说你自己做铜胎?你看看,这就是你做的铜胎?”
傅华看到谢京福脚下正是自己做坏的那一个铜胎。那铜胎没有想要的那种葫芦形,而是歪歪扭扭,坑坑洼洼一个难看的半成品。铜胎做得虽然不甚好,但是紫铜却锃亮,在微弱的光线下泛着深深浅浅的辉芒,似乎有种无声的怨懑情愫,潜移默化地植入自己的心,莫名其妙不舒服起来。
他的声音渐渐低了下来:“我这不是难得的失手嘛!”他将那铜胎捡起来,钻进院子里的老工坊里去,拿起锤头,重新敲打起来。
窗外,听到养父的声音依旧不满地传来:“难得失手?我倒是要问问你,你什么时候不失手过?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又偷偷到网吧里打游戏去了吧?你那十根手指头,敲电脑行,怎么做珐琅时就变成了个棒槌?告诉你,今天要是再敲不出个像样的来,就别吃晚饭了!”
几声长吁短叹后,傅华听到养父的脚步声渐渐远了,偶尔还有鸟雀的鸣叫声。他知道这个怪癖的老人终于没有气力骂自己了,而是去公园遛鸟去了。养父几乎没有朋友,平素除了自己在家里弄弄珐琅器,就只有每天清晨或黄昏出去转转而已。
傅华也轻轻松了口气,顺手把那破铜坯扔到一边。他暗暗发笑,上次无意中在一个柜子里翻出个清朝喜福珐琅老鼻烟壶,去旧货市场上卖了一笔钱,够自己挥霍大半年的。回家前他已经到前边的咖啡店里吃饱喝足,养父的震慑并不起什么作用了。不过是看他年老体衰,不忍心刺激他罢了。
他觉得自己还是满怀慈悲的。他又用手机玩了一会儿游戏,觉得有些困倦,便躺在一张木椅子,眯了起来。
朦胧中,他听到细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以为养父回来了,便习惯性地坐起来,正想说:“来了来了。”但是,他的视线里,看到的并不是那个一脸冷漠孤僻之气的耄耋老者,而是一个从天而降的美丽姑娘。
姑娘戴着一个浅灰色的棉麻大边秋帽,一头乌云流水般的秀发长长披散在身后,蓝色复古气质的外套隐隐露出里边大红色过膝套装长裙。她蹲下来,露出凝脂般如雪似玉的手腕与纤纤细指,将背包取下放置到葡萄藤下的石桌上,也把一只滚轮大行李箱搁置在一旁。再四处寻寻,看到一只缺了半边的笤帚,嫣然一笑,取了过来,竟然开始打扫庭院里落下的枯叶。
婆娑细碎的声音不停传来,傅华竟然觉得双耳痒痒的,一种乍寒还暖的感觉不期而至。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又用力揉揉,那婀娜窈窕的身姿依旧真实显现,并不是个梦。这女子转头,脸上的轮廓越来越清楚,好熟悉,记忆中的影像逐渐还原。她,居然就是今天中午和自己在咖啡店抢座位的女孩子。那个座位在角落,视线却是整条街最好的。
每次坐在那里,口中品味着苦后回香的咖啡,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傅华的心中那难言的孤独感顿时淡了许多。六年前,他最爱的女子去了美国,他到酒吧里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就遇到了自小就不对眼的仇人方禀,嘲笑他一事无成,他一怒之下就手里的酒瓶子扣了下去。谁料,那方禀的血流满面,竟然躺下去,再也没有起来。
他入狱后,看到来探视的养父总是脸铁青着脸,失望地看着自己,摇头,一个字都没有说,只留下些生活用品,便摇头走了。再见到养父,已经是六年后了。
几年的牢狱生活,过得虽苦也快。但是眼中的养父确如风中残烛,瘦弱的身躯,背对着他,说了一句:“走吧!回家,我教你做珐琅器。”于是,他的生活就变成这样朝夕辛苦的劳作。他并不懂养父的心思,只知道他退休后仍然还要经常自己做些器件,然后交给以前认识的老商户去销售。那些流光溢彩的珐琅器明明都是些精品,却总是卖一个平民价。
他回神,看到那姑娘将庭院打扫干净,将那些叶片都埋到那株葡萄树下。养父也经常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