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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归桥,路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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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田间物语

  第二天一早,邹添明还睡得正酣被邹堂志叫醒了,“快起来,趁着天凉快,把地里的草拔了,天热了又不好干了。”邹添明睡意正浓,十分不情愿,经过一周紧张的军训,他已经非常疲惫,本想回家睡个懒觉,这下倒好,懒觉不仅睡不成,还得早起。睡眠问题是困扰邹添明多年的一个心头大患,这个问题是妈妈去世后才出现的,他从那时起发现自己入睡越来越困难了,睡觉之前老是胡思乱想,经常辗转反侧好久才能睡去。睡眠质量也很不好,有点风吹草动就会惊醒,和别人住一个宿舍时,他最受不了的就是室友睡觉打呼噜,这会造成他彻夜难眠。晚上睡得晚,让他整天有睡不醒的感觉,于是早晨成了他睡眠最稳定的一个时间,但这点奢求在家里也没法实现了。听到父亲的呼唤后,他艰难的挣扎起来,走进看见邹堂志正在拿着茶缸喝水,见他起来了说了句“多喝点水,省着干活时害渴,回来再吃早饭。”
  天刚蒙蒙亮,太阳还没出来,邹添明骑着自行车跟在邹堂志的身后,阵阵凉意让他不时打着寒颤。这个点出来,路上的人很少,除非有上夜班回家或出门起早集的。他不是第一次早起上地干活了,只要他在家,邹堂志就会叫上他,这让他很苦恼,他不理解为什么父亲干活总要拉着他,他一小孩其实干不了多少活,这个答案在多年后他还是找到了,在一个不经意的瞬间。这个季节露水很重,可以看到路边的杂草上都挂着浓浓的露珠,草丛中不时飞起惊着的昆虫,还会听到河沟里传来青蛙的叫声,放眼向田野望去,到处是郁郁葱葱的深绿色玉米,一幅赏心悦目的画面。乡村的清晨是安详而静谧的,但对农民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庄稼,风景从来只属于一部分人,对他们而言,谈风景太矫情了,谈风水还还差不多。
  鲁南地区的八月,是雨水最充足的月份,几乎每隔三五天就会下场大雨。这里的雨与南方的梅雨不同,断断续续,无止无休,让人惆怅连绵,这儿的雨颇有梁山好汉的气概,来时气势汹汹,杀伐果断,走时决绝潇洒,雷厉风行,绝不会拖泥带水,犹豫不决。这个季节你会看见天有不测风云的真实表现,看见上午阳光明媚的你不要高兴,下午就可能大雨倾盆,遇到雷电交加的夜晚你也不要担心,一会就可能明月高照。在这里你走在村东头还下着雨,走到村西边可能就没雨了,有时你还会看见出着太阳下着雨,东边日出西边雨的景象司空见惯。充足的雨水也喂饱了疯狂生长的玉米,这个时节是玉米生长最快的时候,一天一个样,待到月底,雨水开始减少,玉米也到了快成熟的时候。
  按说风调雨顺,庄稼丰收是让人高兴的事情,但事实并非如此,时代变了,人们的观念也变了,种地那点微薄的收入已满足不了人们的需求。虽然顺风顺水,一季粮食下来,根本赚不了多少钱。以玉米为例,一亩地也就产个**百斤,按均价六毛一斤,能卖五百多块钱,再去掉耕地钱、化肥钱、种子钱、浇灌钱、农药钱,一亩地也就剩下四百块钱,家里有个四五亩地,一季下来也就两千块钱左右。指着种地生存,日子基本是过不下去的,所以不少村里的年轻人就全家外出打工了,地都给别人种了,村里剩下种地的基本都是年龄太大外出打工没人要的。邹堂志本来也不指着土地生活,邹添明的母亲没去世前,他在镇上的一家工厂上班,地里的活主要由母亲干,全家的日子过得还可以。可自从邹添明的母亲得病去世后,家里的生活全变了样,他由于悲伤过度,导致风湿病复发,腿脚时常疼痛,工厂的工作也没法干了,只能在家里鼓捣地了。
  多雨的季节滋润了庄稼也养肥了野草,这个时候随便找条田间小路都能看到浓密的杂草到处蔓延,开着许多叫不出名的野花。村里爱美的小闺女会摘下自己喜欢的花插到带水的花瓶里,放在自己的窗前,和自己的小闺蜜争论谁摘得花好看,谁的花活得时间长,待到花在花瓶里生根了,就移到花盆里继续种养。所以在鲁南一带如果你看见谁家的花盆里开着娇艳无比的花,不要以为是什么名贵的品种,很有可能就是主人从村里的河沟里顺手摘得一种野草开出的。丰富的野草也养肥了这里的牲口,家里有养羊、养牛的人家,下午凉快了,都会来这里割草,能省掉不少饲料钱。
  野草可以开出野花供人欣赏,可以打成草料喂养牛羊,但它也妨碍了庄稼的生长。及时处理掉长在庄稼地里的杂草是这个时节当地农民的一大心患,富裕点的人家会经常打一种叫灭草剂的农药,这种药效果很好,喷洒在杂草上,杂草就会枯黄直到死掉。但这种药太贵了,一瓶要十来块钱,整个玉米生长期,如果光用这种药,没有上百块钱拿不下来,很多百姓都不舍得买,宁愿自己辛苦点动手去拔。其实,如果家里人多,拔得也很快,两三个人一上午能拔完一亩地。但邹添明家共有三亩多地,就父亲一个人,拔完一遍就得七八天,刚拔完最后一块地,之前先拔完的地就又长出草来,根本闲不下来。
  邹堂志已连续拔了十多天的草了,按说最近这几天不拔也无所谓了,玉米已经快成熟了,杂草对庄稼的影响没多大了,但他觉得闲着也没事,不如上地干活。他以前并不是喜欢干农活的人,妻子在的时候,农活大部分由妻子干,自己偶尔去趟地,也干一会就歇着,妻子老说他干活磨洋工,他也不在意。在他眼里,种地收粮食不过是吃饭的,紧会慢会无所谓,他反正有自己的工作,好在妻子非常能干,很多农活都是一人独揽。邹堂志从来就不是一个本分的庄稼人。早在八十年代中期,改革的浪潮刚涌进这个鲁南地区的小乡村时,他就成为了第一批弄潮儿。他以一辆自行车起家,做起了陶瓷生意,每天后半夜骑几十公里去外地进货,然后白天去附近的几个集市赶集。慢慢的有了资金就置办了辆三路车,省了脚力,让他走得更远了,他经常一出去就十天半月不回家,方圆几百里的地方他几乎都去过,直到今天你说附近某个地方,他还记得那里有什么山有什么河,挨着哪里。生意做了几年后积累了一些家资,他便把家里的草房子翻盖成了今天住着的瓦房。那时他是村里的风云人物,家里的那辆凤凰牌大轮自行车成为村里人走亲串友必借的交通工具,手上戴得北极星钟表也成为人们争着看的对象。但这种好景并没有持续,进入九十年代,同行的竞争越来越大,生意赚钱越来越少了,很多行业都开起了专卖的实体店,走街串巷的买卖已不挣钱了。邹堂志一介农民,哪有实力去开专卖店,就把生意放弃了,自己找了个工厂上班去了。看着现在落寞的邹堂志,你很难看出来他是一个走南闯北比见过世面的人,只有他床底下那几捆形形色色的陶瓷瓦罐似乎在诉说着他曾经的辉煌。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生活的突然变故,一下让他无所适从,他不知道自己怎么生活下去了,他慌神了,他不断把自己投入到繁琐的农活中希望借此忘掉苦痛,但痛苦躲在心中是逃避不了的,他一步步迷失在自己给自己画得围城中。十多年后,孩子长大了,他也逐渐清醒了,可年龄不饶人,已有心无力了。他当时不知道自己的这种消极表现给孩子造成了多大影响,给他们幼小的心灵留下多大伤害。
  父子俩很快来到自家地里,邹添明看到地里的草还不算太长,知道这是父亲刚拔完没多久的缘故。父亲告诉他拔草时一定要把草连根拔起,不要嫌脏图省事只拔一截,不拔掉草根,被拔断一半的草很快又会长起来。这个季节走进密不透风玉米地去拔草,绝对是一件苦差事,鲁南地区种植玉米,一米之内一般会种上三垄,每垄玉米之间也就三十公分的距离,刚好能容下一个人蹲下去,想转身就得小心翼翼,不然可能会折断玉米。由于经常下雨,玉米地里都粘糊糊的,玉米叶子上的露水也没干掉,在里面拔草,过不了多大会,你的袖口和裤口就全湿了,手上也会沾满泥巴,额头上出了汗只能用肩膀蹭掉。你想很容易的处理掉这些杂草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长在玉米地的杂草各种各样,生命力都很强,这些草都有很长的根,深深地扎在地里,不用力气根本拔不出来。特别是一种叫茅草的,根部足有三四十多公分长,不用双手是拔不出来的。还有一种叫“拉拉英”的草,枝叶到处蔓延缠绕,你根本看不出哪里是它的根哪里是他的茎,只能一段段拔,一不小心还会被它的带有细刺的叶子扎出道道血痕。
  邹堂志拔得很快,没过多大会,就超出邹添明一大截的距离来,邹添明只能更下力气的追赶,上衣都被汗水和露水湿透了,这种又冷又热的感觉让他很不舒服,但也没办法,一家人还指着这些地吃饭,不干不行。太阳逐渐盖起来,玉米地里越来越热,邹添明的肚子也越来越饿,两只手已经使不出劲了,他抬头看看父亲还在埋头的干,一点回家的意也没有。过了一会他忍不住问道“爸,咱回家吃饭吧。”“再干会,这才几点。”说完便继续埋头拔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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