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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国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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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47章 自残之弑父-国盗之十三姬宜臼7

  《左传.鲁僖公十三年》即公元前643年“夏,晋大子圉为质于秦,秦归河东而妻之。”译文,夏,晋国的太子圉在秦国作为人质,秦国把河东之地归还晋国而把女儿嫁给太子圉。《左传.鲁文公十七年》即公元前前610年“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冬十月,郑大子夷、石楚为质于晋。”译文,晋国的巩朔到郑国讲和,赵穿、公壻池作为人质。……冬十月,郑国的太子夷、石楚到晋国作人质;《左传.鲁宣公十五年》即公元前595年,“宋及楚平,华元为质。盟曰:‘我无尔诈,尔无我虞。’”译文,宋国和楚国讲和,华元到楚国作人质。两国盟誓说:“从今以后,我不欺骗你,你也不要欺骗我。”《左传.鲁宣公十八年》即公元前592年,齐侯会晋侯盟于缯,以公子强为质于晋。晋师还……。译文,齐顷公和晋景公会见,并在缯地结盟,让公子强作为人质去到晋国。晋军撤退回国……;《左传.鲁成公五年》即公元前586年,“鲁成公五年,(宋共公三年)宋公子围龟(字子灵)为质于楚而还,华元享之。”译文:宋国的公子围龟在楚国当人质,回到宋国后,华元设宴招待他。《左传.鲁成公十七年》即公元前574年:“夏五月,郑大子髡顽、侯孺为质于楚,楚公子成、公子寅戍郑。”译文,夏天,五月,郑国的太子髡顽、侯孺去楚国作为人质,楚国的公子成、公子寅去郑国戍守。《左传.鲁襄公元年》即公元前572年,“二月,齐大子光为质于晋。”《左传.鲁定公三年》即公元前507年,蔡侯如晋,以其子元与其大夫之子为质焉,而请伐楚。译文:蔡侯到晋国去,以他的儿子元和大夫的儿子作为人质,请求进攻楚国。
  以上都是国家之间以人质作为抵押物,而后又发展到国君与权臣之间相互扣押人质,最为恶劣的就是宋国的权臣华氏、向氏与宋元公(?—公元前517年)子佐,金文铭文作宋公差)之间的矛盾爆发,公元前522年,宋元公猜忌华族,华向、华定、华亥与向宁谋反,双方妥协,互派人质,盟誓讲和。
  《左传.鲁昭公二十年》记载,公元前522年,宋元公没有信用多有私心,讨厌华氏。华定、华亥和向宁商议说:“逃比死要强,假装有病,来诱骗公子们。公子来探问他的病情,就抓起来。”夏六月初九日,杀了公子寅、公子御戎、公子朱、公子固、公孙援、公孙丁,把向胜、向行拘禁在他们的谷仓里。宋元公到华氏那里去请求,华氏不答应,于是劫持了宋元公。十六日,又捕取太子栾和他的同母兄弟公子辰、公子地作为人质。宋元公也捕取华亥的儿子华无感、向宁的儿子向罗、华定的儿子华启,与华氏结盟,把他们作为人质。原文“宋元公无信多私,而恶华、向。华定、华亥与向宁谋曰:“亡愈于死,先诸?”华亥伪有疾,以诱群公子。公子问之,则执之。夏六月丙申,杀公子寅、公子御戎、公子朱、公子固、公孙援、公孙丁,拘向胜、向行于其廪。公如华氏请焉,弗许,遂劫之。癸卯,取大子栾与母弟辰、公子地以为质。公亦取华亥之子无戚、向宁之子罗、华定之子启,与华氏盟,以为质。”
  从此中国史书上的人质行为愈发多而无底线了,这都拜周平王与郑桓公两个带头大哥所赐。
  到周平王晚年可以说饱尝背弃亲情背弃父母兄弟的苦果,《诗经.王风.葛藟》即是东周初时国人借以诗讽刺平王的古诗,《王风•葛藟》是东周初年姬姓贵族所作,旨在讥刺平王弃宗族而不顾。《毛诗序》中说:“《葛藟》刺平王也。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朱熹《诗集传》说道:‘世衰民散,有去其乡里家族,而流离失所者,作此诗以自叹。’明归有光《叔祖存默翁六十寿序》:‘顾今垂老不遇于世,无以庇其九族,有《葛藟》之悲。’”《左传•文公七年》:‘葛藟犹能庇其本根,故君子以为比。’
  现录《葛藟》于下与有识者共析之:
  绵绵葛藟(lěi),在河之浒。终远兄弟,渭他人父。谓他人父,亦奠我顾。
  绵绵葛藟,在河之俟(sì)。终远兄弟,谓他人母。渭他人母,亦莫我有。
  绵绵葛藟,在河之漘(chún)。终远兄弟,谓他人昆。谓他人昆,亦莫我闻。
  【译文】延绵不断葛蕉藤,长在河水涯边上。远离我的兄弟们,称呼他人为父亲。虽然称他为父亲,他却不把我亲近。延绵不断葛蕉藤。长在河水岸边上。远离我的兄弟们,称呼他人为母亲。虽然称她为母亲,她却不当我存在。延绵不断葛蕉藤,长在河水岸边上。远离我的兄弟们,称呼他人为哥哥。虽然称他为哥哥,他却不闻不问我。
  中国封建历史发展到周朝以后,特别是从东周开始的春秋战国时期,当王、当霸、当君主、当老大、当家虽然风光无限,但却成为一种最高危的职业,骨肉相残更是成为家常便饭,因此《战国策.刘向序》有段总结:
  “夫篡盗之人,列为侯王;诈谲之国,兴立为强。是以转相仿效,后生师之,遂相吞灭,并大兼小,暴师经岁,流血满野,父子不相亲,兄弟不相安,夫妇离散,莫保其命,愍然道德绝矣,晚世益甚。万乘之国七,千乘之国五,敌侔争权,盖为战国。贪饕无耻,竞进无厌;国异政教,各自制断;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力功争强,胜者为右;兵革不休,诈伪并起。”因此《韩非子》中引用了当时社会上流行的一句俗语“厉怜王”来评价当时君王结局的凄惨的程度,“厉怜王”意思就是连生不如死的麻风病人都可怜那些当王当君主的。司马迁就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总结过当时帝王横死之数量,他说“在《春秋》一书中就记载了弑君事件三十六起,被灭亡的国家五十二个,诸侯出奔逃亡不能保其国家的数不胜数。”而司马迁同志所汇总的犯上篡弑的数量,也仅仅是《春秋》这段时间内的案例罢了,并不涵盖其所写《史记》中的很多案例。我们知道孔子同志所修订的《春秋》,所记载的历史是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到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这是因为孔子是在鲁哀公十六年(公元前479年)去世的,而左丘明写的《左传》所记录的时间要稍微长一点,起始时间一样,但记录到了鲁哀公二十七年(公元前468年)。因此《春秋》只是记录了我国历史学所定义的春秋时期绝大部分:春秋时期自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476年(一说公元前453年,另一说公元前403年)史称“春秋时期”,况且《春秋公羊传》总结春秋记录黑恶的原则,也使一些史事无法记录在案:《春秋公羊传.隐公十年》“《春秋》录内而略外,于外,大恶书,小恶不书;于内,大恶讳,小恶书。”即对于鲁国以外的国家,做大恶的写,做小恶的不写,而对于鲁国国内的事件则恰恰相反,大恶事件隐晦掉,小的恶事件才写一写。
  即后世所说的“春秋笔法”,在宣传材料的选择上注意褒贬,其笔法有三:“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庄子.天下》)这就是说,在编书时,涉及到尊、亲、贤人,该含蓄含蓄该隐晦隐晦。简而言之就是家丑不外扬,而这一条也成为我国封建历史中的执政者们的一个非常邪恶的共同点,他们还把春秋笔法发扬光大了,不但隐藏自己不可告人的缺点更要夸大敌人的邪恶,逐渐发展到不仅不说自己之短之恶,更是把短的说成长的,把坏事儿说成好事儿,来文过饰非。在这一点周平王就做得绝对出色。
  司马迁同志在总结篡弑行为后又总结了一段入木三分评语,即‘臣弑君,子弑父,并非一朝一夕的缘故,其发展渐进已经是很久了’。……做人君、人父若不通晓《春秋》的要义,必定会蒙受首恶之名。做人臣、人子如不通晓《春秋》要义,必定会陷于篡位杀上而被诛伐的境地,并蒙死罪之名。其实他们都认为是好事而去做,只因为不懂得《春秋》大义,而蒙受史家口诛笔伐的不实之言却不敢推卸罪名。如不明了礼义的要旨,就会弄到君不象君,臣不象臣,父不象父,子不象子的地步。君不象君,就会被臣下干犯,臣不象臣就会被诛杀,父不象父就会昏聩无道,子不象子就会忤逆不孝。这四种恶行,是天下最大的罪过。原文“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其实皆以为善,为之不知其义,被之空言而不敢辞。夫不通礼义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司马迁同志首先引用《易经.坤.文言》(“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说明臣弑君子弑父是个渐进的过程,更点名了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四恶行之大害。正如笔者前文所列谋权篡位自残诸国盗的发展路程,先有厦启征武之父屠子、姬昌保命之父食之,所谓龙生龙凤生凤,做儿子的贼胆也大了起来,于是有样学样先是兄弟相残、叔侄反目,在骨肉相残道路上,做儿子的血刃最终向这亲爹亮出锋芒,进而成就了我国先秦历史中第一个带头弑父之人——周平王姬宜臼。
  在周平王的引领之下,在先秦的历史上先后出现了几个弑父的帝王,最靠前的有这么几个,一是齐桓公五公子,桓公四十三年(前643),齐桓公重病,五公子(公子无亏、公子昭、公子潘、公子元、公子商人)弃父亲病重而不顾,各率徒众争位,冬十月七日,齐桓公病死。五公子互相攻打对方,齐国一片混乱。桓公尸体在床上放了六十七天,尸虫都从窗子里爬了出来。十二月十四日,新立的齐君无亏才把桓公收殓。二是,楚穆王商臣,为夺王位派兵包围宫殿,把其亲爹楚成王逼得上吊自杀。据《左传.鲁文公元年》记载,公元前627年冬十月,商臣率领宫中的警卫军包围成王。成王请求吃了熊掌以后去死,商臣不答应。十八日后,楚成王上吊自尽。
  片尾小论“弑父精神”和“杀子文化”
  有人说中国的文化是“杀子文化”,西方文化是“弑父精神”,论及中国文化举二十四孝中两个例子;一是尧舜的父亲瞽叟联合自己小妾生的儿子象多次要谋杀舜。有一次,瞽叟要舜修屋顶。舜刚爬上去,瞽叟和象立马抽走梯子,放火烧屋。好在舜把自己头上戴的斗笠当作降落伞使用,然后跳了下来,逃过一死。于是瞽叟又叫舜去挖井,舜又老老实实去了,等舜下到井底,他的老爹和弟弟就急急忙忙地挖土填井,想把他给活埋了。幸运的是,舜很有警惕性,知道他们没安好心,一下井就早早在井的侧壁凿出了一条暗道,这才又捡回一条命。二十四孝另一个很有名的故事“郭巨埋儿”:在一个大灾之年,一名叫郭巨的孝子为了省下一口粮食以确保母亲不挨饿,打算把自己的儿子活埋了。他的理论是,儿子死了可以再生一个,母亲死了就不能复生了。
  同时又论证西方的文化是“弑父精神”,以希腊神话中最有名的俄狄浦斯的故事,他是希腊神话中忒拜(Thebe)的国王拉伊俄斯(Laius)和王后约卡斯塔(Jocasta)的儿子,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并娶了自己的母亲。俄狄浦斯杀父娶母,西方家庭悲剧的源泉这个故事后来被弗洛伊德引用,形成心理学中的一个著名术语:“俄狄浦斯情结”。但是人们也应该知道在希腊神话中,“弑父”的例子实际上还有许多。但这个因果是与杀子文化相辅相成的,希腊的神界频繁发生父子冲突,父亲通常会对自己的儿子百般提防,甚至抛弃杀子自己的儿子,如俄狄浦斯刚出生就被父亲拉伊俄斯抛到喀泰戎的荒山中。天空之神乌拉诺斯把子女们囚禁于地下,结果他的儿子克洛诺斯用大镰刀阉割了父亲,取代了父亲的统治地位。克洛诺斯成为神界的主人后并不放心,因为他的父亲死前对他说:“你也将像我一样被自己的儿子推翻。”于是克洛诺斯做出了一个残忍的决定:把生下来的孩子全吃掉。所以他的头五个孩子,全都在刚出生时被他一口吞下。第六个孩子叫宙斯,也就是希腊神话中最伟大的神,出生之后,被母亲用石头调了包,侥幸活了下来。长大后,宙斯把父亲扔出了王宫,自己成为众神之王。
  希腊神话中“弑父”的故事这么多,同时也隐含了诸多的杀子行为,恰恰反映了希腊社会当时的王权争夺的残酷现实。如果以此说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因此有着“巨大的差别”。显然这种理解是片面的。人类在功利面前无论是东西方社会,他们表现出来的人性阴暗面显然是无差别的。
  篇尾一阙以喻之:史籍多为王者功,真假毁誉难分清,恶人极追人间欲,终成宜臼弑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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